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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警方通報地鐵硫酸事件

紅星新聞網(wǎng)11月29日訊11月29日,廣州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官方微博發(fā)布一則情況通報。

通報稱,11月25日21時,廣州公交警方接報:一名男孩在地鐵車廂內(nèi)被地上不明液體滑倒,隨后發(fā)現(xiàn)身上的皮膚灼傷。接報后,公交警方立即組織警力開展調(diào)查。

經(jīng)查,嫌疑人李某(男,26歲)在11月25日搭乘地鐵的過程中,隨身攜帶用于首飾加工的強酸性溶液發(fā)生滲漏,導(dǎo)致13歲的男孩王某臀部被灼傷。李某對其攜帶危險物品乘坐地鐵的行為供認不諱。

目前,公交警方已依法對李某采取強制措施,案件正在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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